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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监督制度
时间: 2009-12-07 来源:杨柳青四中

    一、财务监督的基本任务
    1
、保证学校按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法令及财政财务制度办事,正确地支出财务资金,合理、节约、有效地运用经费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,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。
    2
、严肃学校财经纪律,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,并抵制乱支付和铺张浪费现象,确保学校资产安全。
   
二、财务监督的原则
    1
、财务监督要坚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,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    2
、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组织地如实、全面、准确地反映与汇报,不扩大、不缩小、不隐瞒也不说假话。
    3
、在处理与解决问题时,要对问题的性质以及错误的事实、情节、原因、后果、背景等进行具体分析研究,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,协助学校作恰如其分的处理。
    4
、检查出的问题,既不能轻率地作结论,也不能凭个人好恶、情感和主观推测办事,必须有理有据,事实与数据确凿。
   
三、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
    1
、对学校资金的监督。学校预算内、外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,有无将预算内经费转为预算外经费的情况;学校各种周转金有无超过定额,收支的现金是否按规定及时送存,留存的现金有无超过库存限额;使用现金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,有无随意借支、挪用、白条抵库以及套取现金的现象等。
    2
、对学校收入方面的监督。主要查看学校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组织、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、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。对应上交的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了,是否有拖欠、挪用以及截留、坐支等情况。
    3
、对学校支出方面的监督。学校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、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,有无乱支乱用、损公肥私、假公济私与贪污盗窃等情况,有无应在预算外开支的而在预算内列支的情况;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,是否真正坚持以教学为中心、为教学服务,讲求办学效益;是否严格执行了费用开支标准,有无擅自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的情况;财产物资的购置是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等。
    4
、对学校财产物资方面的监督。学校财产物资的购进、验收、领发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,制度是否健全,有无管理不善、使用不当、损失浪费与失窃的情况;教育、教学与科研设备的保管是否妥善,有无专人负责和有无乱堆乱放等情况;学校各种设备利用率是高还是低,维修、保养、检查和使用是否有制度与科学的操作程序和规范;学校财产物资是否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,是否存在有账无物、有物无账等问题;物品购进是不按规定执行等。
    5
、对学校预算外资金方面的监督。对于学校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监督,可以参照上述四个方面内容进行。
    6
、对学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的监督。首先是学校预算是否与结合学校工作计划、目标任务等,执行上级有关学校编制定额的规定,有无扩大范围、提高标准等现象。其二是学校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,预算内收支计划、预算计划是否与学校工作目标、任务、事业计划相一致。其三是学校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消耗是否贯彻执行了以教学为中心、为教学服务的原则以及勤俭办学的方针。
   
四、财务监督的形式
学校财务监督应贯穿于学校财务管理的全过程,其监督应按学校财务工作运行的正常顺序进行,即包括事前监督、现场监督(日常监督)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。
   
五、财务监督的方法
    1
、账务检查:即会计检查。通过对学校会计凭证、账簿、会计报表等,认真细致的检查分析,发现问题,查明原因,实现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。
    2
、实物检查:对学校设备、财产、物资的存放、保管、使用以及领取制度进行清查和盘点,核实设备、财产、物资的数量、价值,查明情况,得出结论。
    3
、现场检查:通过现场观察,召集有关人员座谈,揭示出问题,全面而真实地反映事实真相。目的在于查清和核实问题,分析原因,找出责任人。

附:财务监督小组成员:

    韦敏、姚景超、靳乃忠、刘秀峰、李鹏、张守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