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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区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
时间: 2011-10-31 来源:200909250831042332

 

 

 

现接到市教育学会津教学会[2011]10号《关于天津市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根据此文件精神,我区教育学会下发了——津西教学会(2011)1号 《关于西青区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见后),

1.今年职称评审有新的规定,成果认定证书不是职称评审的一个必要条件,是一个充分条件,教师可以自愿参加论文认定,不是必须参加的。

2.申报成果认定必须是教育学会会员。

1.申报区级成果认定,申请人必须为西青区教育学会会员。从区教育学会加入的会员,都属于区级会员。每个区级会员只限报一篇成果。凡是去年交会费的是2011年的会员会费,均可参加。今年交会费的是2012年的会费,不能申报认定。没交会费的一律不准申报。

2.申报市级成果认定,申请人须为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。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是指从学科专业委员会,也就是学科教研员这个渠道加入的。目前我区有市级会员证的老师不多,但是为肯定优秀教师的优秀科研成果,没有市级会员证,只有区级会员证的老师也可参加。每人只限报1篇。参加的条件是:

(1)在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历届学术年会评选、市级教育创新论文评选、市级双成果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成果,参与过天津市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立项的成果(必须有结题证书的),均可参加。其他渠道获奖的论文、结题的科研成果、发表的成果今年暂不允许参加认定。

(2)交纳了2011年区级会费的。

(3)有的老师加入了多个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,由于本次认定工作时间较短,所以也只允许从多个学科论文中选取1篇报送。

(4)本次申报的成果内容与所加入学科专业委员会可以不是对应的关系,即所认定论文不一定是所加入的学科专业委员会,如:认定是语文学科论文,但加入的是德育学会、或其他学会也可申请认定,依次类推。

市区级论文成果认定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