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展示教师新课改理念下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优秀教学成果,加强区县间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交流,天津市教科院教育信息中心特举办第四届“新课改理念下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秀教学设计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及学科
中学(含职校)、小学教师;参评学科为我市相应级(类)学校开设的课程。
二、参评要求
1.参评设计除传统课堂教学设计中教材分析、教学目标、教学重难点外,应突出新课标指导下的学生学习特征分析、三维教学目标的制定及教学反思等内容,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过程。
2.参评设计必须是未发表或参评过的。外语学科的设计要求用中文书写。
3.参评设计要求附简要的设计思路或设计流程;不易用文字表达的内容可附盘。参评设计请写明执教教师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邮编、电子信箱,统一交到本区(县)教育信息中心。区(县)集中后交到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信息中心。
4.参评设计每项收取评审费50元。
5.收稿(件)截止日期:2010年11月20日。
三、评审及奖项设置
1.评审由教科院教育信息中心组织专家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评审。
2.奖项设置 分为两个组:中学(含职校)组和小学组
各组分别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3.获奖作品由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信息中心颁发证书。
四、联系电话:23685973 81331632(胡老师) 13102019522(王老师)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311室 教育信息中心收。邮编:300191
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教育信息中心
2010年8月30日